銀監發[2014]50號
各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托公司,中國信托業協會:
為規範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市場化風險處置機製,保護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防範信托業風險,促進信托業持續健康發展,銀監會、財政部聯合製定了《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銀監會 財政部
2014年12月10日
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以下簡稱“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市場化風險處置機製,保護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防範信托業風險,促進信托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保障基金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主要由信托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
第三條 設立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管理人,依法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保障基金設立理事會(以下簡稱基金理事會),負責審議和決策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信托業風險處置應按照賣者盡責、maizhezifudeyuanze,fahuishichangjizhidejuedingxingzuoyong,fangfandaodefengxian。zaixintuogongsilvzhijinzedeqiantixia,xintuochanpinfashengdejiazhisunshi,youtouzizhezixingfudan。
第二章 保障基金公司和基金理事會
第六條 保障基金公司由中國信托業協會聯合信托公司等機構出資設立。
保障基金公司依法成立董事會,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並向國務院報備。
保障基金公司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辦法等製訂公司章程,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核,並向國務院報備。
第七條 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為主要職責,以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第八條 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核算保障基金認購情況;
(二)負責保障基金的管理,對保障基金的本金和收益進行清算償付;
(三)負責使用保障基金參與處置信托業風險,核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償還情況;
(四)負責保障基金的日常運用。
第九條 保障基金公司應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控管理,確保公司平穩運行,切實履行保障基金籌集、管理、使用和日常運用的職責。因保障基金公司未履職盡責造成保障基金的損失,應由保障基金公司承擔。
除以市場化方式參與信托業風險處置外,保障基金公司投資主要限於銀行存款、同業拆借、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票據)、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基金,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批準的其他投資渠道。
第十條 保障基金公司應當與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製。
保障基金公司對其獲悉的各項非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基金理事會按照市場化原則由中國信托業協會負責組織產生,理事人選由中國信托業協會推薦,經行業半數以上信托公司同意後產生。
基金理事會應依據本辦法製定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基金理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決策保障基金籌集規則和籌集標準;
(二)依據本辦法審議決策保障基金的使用方案;
(三)審議決策保障基金的分配方案;
(四)對保障基金公司籌集、管理、使用保障基金進行監督,審議保障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費標準。
基金理事會應當將其決策的重大事項及其履職情況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章 保障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第十三條 保障基金來源:
(一)依據本辦法第十四條籌集的資金;
(二)使用保障基金獲得的淨收益;
(三)國內外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財政部批準的其他來源。
第十四條 保障基金現行認購執行下列統一標準,條件成熟後再依據信托公司風險狀況實行差別認購標準:
(一)信托公司按淨資產餘額的1%認購,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淨資產餘額為基數動態調整;
(二)資金信托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其中:屬於購買標準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認購;shuyurongzixingzijinxintuode,yourongzizherengou。zaimeigezijinxintuochanpinfaxingjieshushi,jiaoruxintuogongsijijinzhuanhu,youxintuogongsianjixiangbaozhangjijingongsijizhonghuajiao;
(三)新設立的財產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托公司認購。
第十五條 信托公司基金餘額不滿足本辦法第十四條要求時,應當按規定補足。
第十六條 保障基金公司應將保障基金資產與保障基金公司所有的資產分別列為受托資產和自有資產管理,實行分別管理、分賬核算。
第十七條 保障基金應當按照安全性原則建立托管製度。
第十八條 除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使用範圍外,保障基金的日常運用主要限於銀行存款、同業拆借、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票據)、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基金,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
第四章 保障基金的使用
第十九條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一)信托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複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
(二)信托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序,並進行重整的;
(三)信托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
(四)信托公司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的;
(五)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第(一)、(二)、(三)項情形,保障基金公司應根據相關有權機關的認定和處置原則擬定處置方案並報基金理事會批準後實施。
第二十一條 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第(四)xiangqingxing,youxintuogongsixiangbaozhangjijingongsitichushenqing,bingtijiaoliudongxingkunnanjiejuefanganjibaozhangjijinchanghaijihua,youbaozhangjijingongsishenhejuedingshifoushiyongbaozhangjijin。
信xin托tuo公gong司si凡fan使shi用yong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由you信xin托tuo公gong司si向xiang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公gong司si提ti出chu申shen請qing,雙shuang方fang應ying根gen據ju使shi用yong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的de金jin額e和he期qi限xian等deng協xie商shang資zi金jin使shi用yong的de條tiao件jian,並bing簽qian署shu資zi金jin有you償chang使shi用yong合he同tong,辦ban理li合he法fa有you效xiao的de擔dan保bao手shou續xu,依yi法fa約yue定ding相xiang關guan監jian督du條tiao款kuan和he雙shuang方fang履lv行xing的de權quan利li義yi務wu。
第二十二條 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第(五)項情形,由保障基金公司擬定方案並報基金理事會批準後實施。
第二十三條 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因(yin)使(shi)用(yong)導(dao)致(zhi)餘(yu)額(e)減(jian)少(shao)時(shi),先(xian)扣(kou)減(jian)由(you)曆(li)年(nian)留(liu)存(cun)淨(jing)收(shou)益(yi)等(deng)來(lai)源(yuan)產(chan)生(sheng)的(de)公(gong)共(gong)積(ji)累(lei)部(bu)分(fen)。公(gong)共(gong)積(ji)累(lei)部(bu)分(fen)扣(kou)減(jian)完(wan)畢(bi)後(hou),再(zai)以(yi)各(ge)信(xin)托(tuo)公(gong)司(si)上(shang)年(nian)末(mo)淨(jing)資(zi)產(chan)為(wei)權(quan)重(zhong)扣(kou)減(jian)其(qi)基(ji)金(jin)餘(yu)額(e)。
第五章 保障基金的分配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 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後,淨收益率高於國家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的,按照國家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向信托公司、rongzizhedengrengourenfenpeishouyi,shengyubufenjirujijinyue。shouyilvdiyuguojiayinianqicunkuanjizhunlilvshi,youbaozhangjijingongsitichushouyifenpeifanganbingbaojijinlishihuishenyi。
第二十五條 信托公司按淨資產餘額和新發財產信托認購的基金,其本金及收益由保障基金公司按年度與信托公司結算。
touzixingzijinxintuoherongzixingzijinxintuorengoudebaozhangjijin,qibenjinjishouyiyoubaozhangjijingongsianjiduyuxintuogongsijiesuan。xintuogongsizaimeigexintuochanpinqingsuanshixiangqirengouzhezhifubenjinjishouyi。jizhongfashengxintuochanpinqingsuande,youxintuogongsixianxingdianfu。
第二十六條 信xin托tuo公gong司si應ying當dang設she立li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專zhuan項xiang賬zhang戶hu,用yong於yu核he算suan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認ren購gou者zhe的de資zi金jin及ji其qi應ying享xiang收shou益yi,真zhen實shi記ji錄lu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的de歸gui集ji及ji支zhi付fu。信xin托tuo公gong司si應ying當dang按an季ji度du與yu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公gong司si核he對dui認ren購gou保bao障zhang基ji金jin的de資zi金jin餘yu額e、變動和支付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會同財政部對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guowuyuanyinxingyejianduguanlijigouyingdangjiehebaozhangjijingongsitedianhexintuoyejianguanyaoqiu,zhidingbaozhangjijingongsijianduguanlijutibanfa,jiaqiangduibaozhangjijingongsidejianduguanli。
第二十八條 保障基金公司應當建立報告製度,按年度編製保障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並經外部審計機構審計後報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財政部。
保障基金公司應當按年度向信托公司披露保障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年度向國務院報告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保障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及其托管清算機構應當妥善保管保障基金的收劃款憑證、兌付清單及其他原始憑證,確保原始檔案的完整性。
第三十一條 guowuyuanyinxingyejianduguanlijigouyingdangjiaqiangduibaozhangjijinrengouheshiyongdejianduguanli,duijujuehuoguyituoyanrengoubaozhangjijin,yijibuanguidingbaosongxinxiheziliaodexintuogongsiyifayuyichuli。
第三十二條 guowuyuanyinxingyejianduguanlijigouyingdangyijuyouguanfalvfaguijianliwenzejizhi,duiweifaweiguijingyingerjieshoubaozhangjijinjiuzhudefengxianjigoujiqizerenrenyifawenze。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嚴厲打擊挪用、侵占或騙取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對有關人員失職行為依法追究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保障基金的清算和保障基金公司解散須經國務院批準。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會同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